【农村党员管理年审制】2006年以来,珠山镇党委推出农村党员管理创新项目——年审制,并被县组织部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中推广运用。年审制,即农村党员责任义务履行年审制,一年一审。就是镇党委给全镇农村党员发放一本《农村党员责任义务履行年审证》。农村党员每年必须按《年审证》上面的要求很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按时、真实地由有关部门和见证人填写,年终凭《年审证》进行年审。
农村党员责任义务履行年审制,能有力地保障农村党员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落实到实处,较之原来的年度党员评议有三大优点。一是它不象评议的时间性强,全村党员非集中不可,年审只要在年内无论是集中还是单个到支部来都可以进行年审,标准、尺度都是一样。二是不象评议那样的带有主观好恶和人情面子因素,年审是根据平时的记载,客观公正的评价党员年度业绩。三是评议多数是靠个别党员回忆,凭印象,没有真凭实据,也没有严格的标准。年审凭证记载和相关人的签字,有凭有据,不唯虚,只唯实。这样既正确评价了党员,又树立起了实事求是的好党风。
推行农村党员保持党员先进性实绩年审制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党员保持党员先进性的情况实行年审制,使党员的党性意识、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得到明显增强,使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得到明显改善,使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具体体现,使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明显提高。归根到底,就是要使农村党组织和党员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者、贯彻者和实践者,真正成为农村小康建设的生力军和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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