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珠山镇委员会文件
珠发〔2008〕16号
关于2008年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区划分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二00八年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区划分情况通知如下:
覃国锋(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镇党委、政府全面工作。对镇党委、政府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向重臣(镇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镇长)主持镇政府工作,主抓全镇经济工作,分管机关、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工作,联系泛得公司。对机关、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等单位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张宗宪(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综合治理、政法、信访、城建城管、老城区改造等工作,联系城郊工作队。对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村镇服务中心、城郊工作队正职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郭祥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群、组织人事工作,联系狮子关工作队,对纪检办、组织办、狮子关工作队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石玖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宣传统战工作,分管政府机关、工业经济、科技、民政、文化、教育、卫生等工作,联系和平工作队。对党政办、民政办、文化中心、中心学校、广电中心、卫生院、和平工作队等单位正职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明官宇(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移民、畜牧等工作,联系狮子关工作队。对畜牧兽医站、移民办、狮子关工作队等单位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周国友(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负责人武工作,分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烟叶生产、水利等工作,联系茅坝塘工作队。对人武部、安监办、水务中心、茅坝塘工作等单位正职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江正月(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交通、电力、土管等工作,联系城郊工作队。对电管站、土管所、城郊工作队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罗 诚(副镇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居委会、计生办、计生服务中心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李锡知(正科级干事)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联系和平工作队。对农业服务中心、和平工作队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秦尤奉(副科级干事)分管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联系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所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吴兴保(副科级干事)分管新农村建设、沼气池建设工作,联系和平工作队。对能源办、和平工作队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梅世太(副科级助理)分管林业工作,联系和平工作队。对林业站、和平工作队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漆开龙(副科级助理)分管项目、整村推进和扶贫开发工作。联系茅塘工作队。对扶贫开发办、茅坝塘工作队正职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中共珠山镇委员会
2008年3月22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区划分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纪委
珠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08年3月22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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